A方计划向我提供一份付款说明,说明发票由B方出,货款也付给B方,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我听说税务局不允许发票出具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若按税务局的要求,则A方的计划不可取,那么我该怎样取得已支付货
更新时间:2007-06-27 10:51:12
问题描述:
根据合同,我向A方订购了30吨某材料,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我向A方支付了10吨材料的货款,后来得知A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出具增值税发票,于是A方委托B方出具发票,即已支付的10吨材料的货款发票由B方出具,至于货款怎么交付,则由A、B方自行协商,与我无关。剩余20吨材料的货款也由B方出具发票,我根据发票将货款付给B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