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直我们都是小股东对公司的具体运作和财务方面了解的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不是很想再次注资.但不注资对我们三个小股东来讲意味着会什么?还有这种情况我们小股东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7-06-21 16:32:18
问题描述:
2005年8月我和两个朋友合伙注资了一个注资为五十万RMB的贸易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的业务.负责一个品牌的销售.在2006年7月因资金问题,我们将公司的70%的卖于另外三人(其三人也合伙经营另一间公司).卖买成功后公司就由对方在实行具体操作,现对方说因周转问题要求所有股东再次注资或变卖(买家是上达三人里的其中一人),但变卖的价格还不够平目前的财务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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