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了6月底,公司仍找理由不给我钱怎么办?如果我告她的话,起诉费要多少钱,律师费要多少钱?我能胜诉吗?胜诉了的话,诉讼费是不是就由他们给了,在超出最晚归还之日后,我是否可以得到额外的补偿,请您一定帮
更新时间:2007-06-05 21:39:44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一年半,担任出纳工作,在我辞职的时候,工作已经交接清楚,并有详细的交接表,法人也在上面签了字,但是公司仍欠我一万四千余元,说必须做什么离职审计,我知道他们根本不做,只是要为难我,因为她们不想让我辞职,但是公司每月无原由的扣500-600元,(其他人扣的更多,有多名证人)实在无法生活。并且以前例界出纳辞职都没有做过!我逼迫无奈,只好打了一个说明,说公司欠我多少多少钱,在做完离职审计后归还,然后有公司的公章,有法人的签字,有最晚归还日期(2007年6月31日),您说他们这么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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