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父子的财产归属到底应该是谁的?2、老房产及副食部及朋友所盖的新房产(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朋友将房产证登记了自己的名字)的所有权现在归谁?3、如果打官司,现在儿子能得到多少家产?哪些财
更新时间:2007-06-01 09:53: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因朋友正为分家之事所扰,在网上看到您的网页,非常诚恳的咨询几个问题,冒昧投书,请赐教!
我有一朋友,夏津的,今年32岁,家有父母,两位姐姐均已出嫁。朋友的父亲从年轻时开始经营一家百货副食店,结婚前后朋友一直和父亲共同经营(营业执照是父亲的名字)。家里有15间房子(父母盖的),房产证也为其父亲的名字。父子俩一直没有分家。
去年,朋友的父母协议离婚。母亲分得了五间房子。其它财产归父亲所有(离婚协议没有提及儿子)。父亲又结婚了,搬出去住(朋友出钱为父亲盖了三间房子,还支付了部分安家费)。父子协议:老房产归儿子所有,副食部由儿子经营(房产证及营业执照当时均没办过户),原来的经营债务由儿子偿还。儿子每月给父亲600元生活费,负担其生养病死。
最近朋友的父亲又生了一个儿子,父亲怕超生罚款牵连到朋友,就把营业执照过户给了朋友。朋友感觉自己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也没有义务替父亲养孩子,所以生活费由600元到400元到200元,最后一分也没有了,为此总是吵架生气。。。。。。
父亲想起诉儿子,说家产都是自己的,不给钱就重新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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