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停车下来只是不停的询问交警队电话,当事人李献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摩托车驾驶人谌林负次要责任
更新时间:2007-08-04 19:04:38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是这样:2007年1月31日下午四时许,我乘坐同事的摩托车一起去上班,当行驶到十字路口时,因为是绿灯我们继续直行,这是迎面(由西向东)一辆桑塔纳没有打转向灯突然右转弯向北转,将我们的摩托车撞出十余米,当时我左腿受伤,不能动,肇事司机停车下来只是不停的询问交警队电话,却不对我进行救治。这是,行驶在桑塔钠后方的一辆小面包车停了下来,司机师傅(邓贺秋)下车把我扶进他的车里说:\\\\\\\”救人要紧。\\\\\\\立即开车把我送到迁安市人民医院急诊室。
我为治疗腿伤住院治疗56天,花去医疗费9032.54元,全部是我东找西借支付的,肇事者河南西峡县城关镇农贸街20号附1号李献忠至今分文未付。我为减少经济负担多次找迁安交警队现场堪察的干警王金瑞进行协商,3月14日,给了一张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李献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摩托车驾驶人谌林负次要责任,乘车人王永辉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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