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30日签定的交房协议算不算正式交房?2、我该怎么申请房产开发商对我进行赔偿?3、如果我要求退房,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因买房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不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我进行赔偿?4、现在退房
更新时间:2007-06-05 18:17:14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9月18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定了购房合同,办理了银行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约定,2007年3月30前交房,2007年3月29日,房产开发商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给我以挂号信形式寄来了收房通知书,但实际该小区至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至今未通水、电、气、宽带、有线电视等,而且该小区的配套设施至今也未到位,但我在不了解交房程序的情况下,签定了交钥匙协议,拿到了住房钥匙,小区物业管理口头承诺,等小区条件成熟后再通知我正式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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