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谭老师的是:1.丈夫的这种要求合理吗,我需要赔他多少才合适?2.他明年要读研,没有经济来源,我不打算让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以后他有了经济来源,特别是到孩子读大学时,我有权利要求他支付孩子
更新时间:2007-05-28 21:34:10
问题描述:
尊敬的谭老师:您好! 我叫宋晓华,四川人,现在遵义。我与丈夫结婚十年,有一小孩,跟我生活。我1997年结婚,1999年带薪读专科,2001年自费读本科,2003年读公费研究生。期间,孩子由我父母照管,丈夫没有支付生活费。我读书他可能支付过一些钱,但年久记不清具体数目了,并且,支付的钱我也在为他添衣买书等等,反正是一笔糊涂帐。现在协议离婚,丈夫要我赔他十万,说是这么多年送我读书的费用和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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