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今天5月25日,我们收到消息对方愿意和解,我想咨询的是:一,如何提出民事赔偿才是合理的?二.伤者还会被刑拘吗?三.因为伤者有伤口在眉骨和眼角上,是否能要求整容费四.现在医疗费大约花了
更新时间:2007-05-28 11:55:09
问题描述:
我遇到的问题5月14日的广州电视台也报道过,只要在网上查找:南京游客广州街头被殴,都能找到.
事情大致经过与报道一致,但派出所将我的朋友(注:本人吴雪兴也是当事人之一)陶磊(男,当事人之一)于5月14日晚上11时左右正式以聚众斗殴刑事拘留,说对方有七人受伤,我觉得这根本不可能,一,因为我们的伤都在头和背后,他们怎么会受伤呢?二如果真的受伤的,为什么13号那天不说,一直到14号才说呢,这期间都做了什么样的工作呢?三,据我们了解对方在当地黑白都吃得开,连派出所都似乎站在他们那边,派出所的人一直在对作者家属说,这是刑事,就算伤者好了以后也要进去的,现在已经移交给检查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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