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2002年签了购房合同,开发商至今不给办理房产证
更新时间:2008-04-29 11:13:49
问题描述:
我于2002年购买了一间商铺(二层),2004年开发商以独立门面不好经营等原因为由,想将此前购房合同约定好的独立门面的隔断砸掉,以整体出租的方式进行出租,由于我们当时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开发商称商厦仍有50%以上的房子属于他们,无奈之下(当时从2002年购买商铺到2004年已经将近两年没有收入,也是一时急于收回成本)与他们签订了十年委托经营合同,并以我们自己的名义在农行办理了贷款(开发商为担保人),办理贷款以后他们又跟我们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协议,约定以购房款8%的年利息每月付我们租金,虽然我们极不情愿,也只好这样了,协议签到2007年8月,9月10月11月没有付我们租金,11月我们去找开发商无奈又续签了一年8%的租赁协议,可从去年12月、1月付了两个月租金以后至今再没有付一分钱租金(已累欠6个月租金),去他们公司索要,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租金,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已将二层商铺整体出租给了人人乐,因为是整体出租,至今没有给我们办理房产证,也没有在房地局备案。
我该怎么办?如果去仲裁委申请仲裁(购房合同约定仲裁),我们能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要求限时全额退还房款,或是解除委托经营合同,要求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恳请专业人士帮我们出出主意,万分感谢!
[[i] 本帖最后由 renquan 于 2008-4-28 09:30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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