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学校要不要负责呢?
更新时间:2007-05-23 12:47:3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我的姨侄女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与几个同学做游戏,不小心将一个同学推出去将另外一个同学撞倒在地上,造成脸部受伤,虽经治疗但仍留有一道疤痕.现在该同学的家长要求到重庆去做植皮术,大概共需花费两万元左右.经学校调解,校方要求由对此事有关系的几个同学共同承担医疗费用,而校方无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理由是孩子的监护人是家长.而我们认为既然我们把孩子交到学校,在校期间其监护人就应该是学校,学校应该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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