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帮解答一下,谢谢。
更新时间:2007-05-20 08:54:18
问题描述:
我住的小区从07年4月开始按住房的实际面积来收物业管理费。而我的房子是买6楼送阁楼的。当初买房的时候房开明确的表示阁楼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的),并且从03年入住至07年3月都是按我6楼的面积来收取的。我家隔壁的在买房时的合同中补充上了一条:阁楼是不收物管费,物业公司就没收她家的阁楼部分的物管费。我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想请问一下,物业公司这样做对吗?还想问一下,自已买的车位每月还要交管理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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