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时工程款是这样约定的,合同签订5日后付5万,一楼封顶付10万,二楼封顶付10万,但没有说明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付款,在建筑法上有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序,甲方可以拒绝付款,我们在合同上对此
更新时间:2007-05-07 22:56:50
问题描述:
我们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建造一栋员工宿舍楼,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签订为固定价格50万,工期签订为3个月,但该建筑公司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很差,多处不按照图纸施工,工期延误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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