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交警部门和法院都无法认定事故原因了责任,也无法察证司机李某有过错,王某家属能要求李某家属予以赔偿吗?2.李某家属能否以李某为王某请的司机要求王某家属赔偿自己呢?
更新时间:2007-05-01 21:16:54
问题描述:
李某是王某请的司机(此车与一运输公司签订了挂靠合同),两人在一次去目的地的途中与一货车相撞,两人都死亡了,对方只是受伤.因交警部门对事故不能认定,所以两死者家属起诉至法院,法院通过交警部门的勘察等,也无法做出客观的事故认定和责任划分.
两死者家属都把对方司机、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及本车方的保险公司、本车的挂靠单位都一并告上了法庭。由于无法证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所以法院就采用了各占50%的判定,由于死者司机家属只主张了一半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了司机家属的请求,因死亡司机李某家属放弃了50%的请求,法院就认定放弃了对本车挂靠单位50%的诉讼请求。而死者王某家人主张的是100%的请求,对方司机赔偿50%,挂靠单位承担50%,但挂靠单位与王某又有挂靠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此车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都由王某承担,所以这剩下的50%就应由王某自已承担,王某家人也只得到了50%的诉讼请求。
现死者王某家属认为这剩下的50%不能得到支持就应由司机李某来赔偿自己,要将司机李某告上法庭,而司机李某家属又认为我做为你聘请的司机没有要求车主赔偿已经不错了。
现主要的焦点就是:交警部门以及法院都无法查证事实原因,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司机有过错造成了王某的死亡。无法证明李某有过错那就无法要李某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相反,在法院判决中,司机李某家属所告的是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运输公司,并没有告王某,因李某不是运输公司请的司机而是王某请的,依这种关系,李某家属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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