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跟她提出不做这份工作了,可是,听她的口气,不依不饶.1.像这样的临时工作,是不是开始工作就形成法律上的雇用关系,不要签定合同?2.会因为这个本身就是临时性的工作,不受法律保护?3.我
更新时间:2007-04-25 22:22:51
问题描述:
4月23号,我在苏州市人才网,找到一个汽贸公司招临时文字输入员.
当天下午就去面试,公司地址在苏州南环桥那边.
面试的时候,他就让我打一张表格.就是产品的型号\\\\\\\\数量\\\\\\\\跟仓库号.大概花了20分钟左右.
然后,那个男的就跟我讲,大概40张左右,一共两个人,就三天时间.300元/人,100元/人/天.如果可以明天就可以开始.
我第二天,也就是昨天过去了.一开始是拿了40张,因为他们没有电脑,所以我就说,我可以带回家打.就拿过去复印了.等复印回来,又拿了厚厚一叠.(后来数了170多张)
今天早上打电话来,说还有80多张,24号算第一天,就是昨天,今天明天结束.
我跟她讲,为什么面试的时候没有讲有这么多,多一点也是正常的,可是多了这么多,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就算再多的钱也没有用.她说要去告我,还说向苏州的媒体发布什么消息.....
可是,一开始的时候什么合同什么的都没有.只是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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