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些权益我可以争取到(我可以争取哪些补偿和赔偿)?该如何争取?拜托了,谢谢!
更新时间:2007-04-21 09:09:26
问题描述:
我于1999年10月进入甲公司任司机职务,最近签定的合同期限为2007年3月1日止,2007年4月11日又续签了一年,4月19日公司以不服从管理而解雇我(4月19日下班时间我因车辆超载而没有送职员下班回家),我从入厂至今公司都未曾支付我的加班工资(以前我们周六上班但没加班费,也没补休),公司在2000年4月至2004年8月期间曾经中断为我交纳社保,直到2004年8月才继续为我缴纳社保,2007年2月又扣除我2006年10月份七天的年假工资,还有八年来都未曾给过我们休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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