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至今未判,请问第二次起诉应在何时起诉?原告想重新做伤残鉴定,可以吗?如可以请问应在什么时间做鉴定,另外原告第二次手术费用应不应该由被告全部承担,被告如否认此次住院手术与上次有关,该怎么办?又
更新时间:2007-04-23 20:02:06
问题描述:
原告于05年11月09日被被告撞伤左膝,诊为\\\\\\\"左膝外侧副韧带损伤和前交叉韧带损伤。”乳山人民医院建议手术治疗,文登整骨医院给予保守治疗后,左膝功能障碍,伤残鉴定为十级,事故责任认定:原告无责,被告全责。原告于06年04月20日起诉被告,审理中重新鉴定不够成伤残。原告由于左膝下蹲时疼痛,且时常打崴,急走时左膝明显瘸。于07年03月24日去文登整骨医院复诊,建议行“左膝外侧副韧带重建术和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入院手术。手术中见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约1/3,左膝关节囊有一皱襞,行皱襞剥除术,前交叉韧带由于可暂不处理,未予处理。现原告已出院,在家休息治疗,还需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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