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不能告他,他大招牌打新醇味小招牌却打醇味,算不算侵权.一般顾客都是认下面的小招牌.我有没理由要他重新改档名或全都加个
更新时间:2007-04-16 16:41:56
问题描述:
2005年我婆婆拿出两万元来开了个醇味大排档,本来只是给我老公自已做的,请她女婿做厨师.女婿不肯跟他打工,说也要分一分,婆婆看到做了十多年厨师对这行比较熟悉,加上看他一家四口日子穷困,于是决定给他分一半.等赚到钱每人还一万婆婆,就算两人合股.营业执照注册人是我老公. 今年两人分伙了一人开一间在两陋壁,老公用回\\\\\\\"醇味\\\\\\\",他妹夫的大招牌是\\\\\\\"新醇味\\\\\\\",但是小招牌却用回醇味的,没加个新字去,上面还印着老公的电话号码.他目的是要让老顾客去他那边,为了拉客,他还跟客人说他才是真正的醇味大排档,我老公的不是,只是看在一场亲戚分上才给我们打这个名的,免得我们整天找他麻烦. 听了这话我很气,竟然颠倒是非.害得我们没了熟客,连生客都以为我们真的冒牌,生意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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