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54岁。小学三年级学历。于20061217凌晨5点左右在床上被家人发现时已经昏迷,不醒人事,四肢有抽搐。即时送沥林镇医院抢救,当时沥林医院诊断是低血糖昏迷(沥林医院有病历)。于当天11:
更新时间:2007-04-13 17:26:51
问题描述:
我现在是想问: 1,因为院方在一开始就误诊为糖尿病,由始而引起了事故,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串者及家属的权益?2,如果直接与医院协商解决,家属可以要求多少的赔偿比较合理?期侍你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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