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前提下,我应当怎么办。本人理解如下:1、就诈骗一说,本人并非存在欺诈形为,也并非第一次与上级代理公司订货发生交易,同时,这笔货物并非本人处理后,携款潜逃;2、现在回去解决
更新时间:2007-04-13 11:59:24
问题描述:
本人作为公司(注册资本:50万)法人代表兼股东(40万资本).05年国庆前,作为某产品代理,一边筹集资金,一边准备订货,而上级代理公司在我公司未准备妥当的前提下,发给我公司92万元货(含25%左右的返点未返),协议未签,但在国庆前由于特殊原因资金没有完全到位,承诺国庆后再想办法筹集资金,对方业务员为保险起见,让我公司出具一份付款承诺书。
国庆期间,公司调休营业。因心情不佳,为了散心,未通知公司其他人员,本人和家人外出旅游,同时,未避免打搅,手机也关机。当10月7日开机和朋友联系时,获悉:当地社会上已经谣传,本人因经营不善,欠债协家人逃跑.不少公司\\\\\\\\个人债权人私分了公司存货(包括上级代理公司所发货物),随后员工哄抢了公司财产.
得知消息后,本人便与公司个别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了部分情况(包括其提供的不真实、甚至恶意的情况),在不完全明悉真实情况的下,本人因怕事(公司以及个人损失很大,许多应收款可能因此无法收回,同时还有可能面临人身安全)以及公司个别人误导,选择了逃避,一直未回当地。
后来,上级代理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本人诈骗,据悉公安机关原本不予立案,但后来迫于上级机关的压力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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