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1、合同及职代会的决议是否属霸王条款?2、我能否继续持有股份,和在职职工一样收益?3、新出台的物权法能否保护我的股权?
更新时间:2007-06-11 18:34:2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国企的员工,企业2002年改制后,买断工龄的钱作为股权证发给每个职工(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因我身体不好,合同到期后,企业终止了我的劳动关系,由于企业效益不错,我又丧失了劳动力,我想保留手中的内部股,但合同中注明离职人员需退股,(合同中有一条:有公司股份者,按公司持股会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0个日历日内及时办结股票清退的有关手续。)现在厂方要求我退股,并说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凡离职人员需按本金退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