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贵州**物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9日接到贵州**煤业有限公司供销部加工U型钢支架440架的订单,并于2006年3月20日和贵州五轮山煤业有限公司供销部签订了加工协议(以前曾根据贵州**
更新时间:2007-04-07 17:35:46
问题描述:
我公司贵州**物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9日接到贵州**煤业有限公司供销部加工U型钢支架440架的订单,并于2006年3月20日和贵州**煤业有限公司供销部签订了加工协议(以前曾根据贵州**煤业有限公司供销部的订单加工过60架,已经结完帐),2006年3月26日贵州**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我公司分别于2006年4月和8月送去共计130架U型钢支架支架都已经加工好,其余等待通知送货2006年11月贵州**煤业有限公司因事故领导人更换,继任领导不承认以前协议,我公司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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