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已经工作一年半,于2007年2月6日与公司签定两年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想提出辞职,请问:1、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前30日提出离职,公司是否必须无条件批准?2、若公司现在或30日后不
更新时间:2007-04-05 23:44:5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企业已经工作一年半,于2007年2月6日与公司签定两年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想提出辞职,请问:
1、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前30日提出离职,公司是否必须无条件批准?
2、若公司现在或30日后不答应批准或给予办理离职手续(该类问题在我公司曾多次发生),我该怎么办?若想快速解决的话(考虑劳动仲裁可能时间太久),有无必要请律师帮助,请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的解答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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