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这个房子以后的产权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如果闹上法院,是不是只能到最后最多退还我家当初买房和装修的金额,但是现在物价,房价都上涨了,我家当初要是不买电子科大这个149平米的住房,而是买了他
更新时间:2007-04-03 11:32:5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咨询您有关房屋产权方面的内容,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是电子科大在八里小区文德路修的教师公寓,能买到这个房子,是因为我婶婶的侄女婿在电子科大当老师。
大概在2002年我家准备在成都购置一套住房,当时八里小区的商品房价格还是在2400元/平米左右,我家准备购置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也看好了当时电子科大八里小区教师公寓旁边的明信花园。后来听我婶婶说起他的侄女婿所在学校电子科大要修教师公寓,就在八里小区,内部价格才1700元/平米左右,而且她的侄女婿才买了新住宅,放弃了电子科大教师公寓的买房名额,于是我家就托我婶婶去问问他的侄女婿如果他不要这套住房的话能不能以他的名义帮我家买,后来我婶婶他去问了,说他侄女婿很乐意帮这个忙,也很大方的同意了,还去帮我家排了号!于是就这样我家办理了这套149平米的房子所有的申购、交款等有关事项,这其中所有的钱全是我家出的,但是名字却写的我婶婶的侄女婿的名字。这之后,虽然也有好心的朋友提醒过我们应该去做个公证,或者跟这个侄女婿签个合同,申明这个房子5年以后过户到我家名下,(好像电子科大有规定,这里的房子都要5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但是我家想着大家都是亲戚,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对方做这个约定,只是达成口头协议和补偿了这个侄女婿他的住房补贴3万元!
2004年我家搬进了电子科大八里小区教师公寓住到现在,这两年成都的房价也在飙升,当初买成1700元/平米左右的房子现在起码翻番了,从我婶婶口中得知,她侄女婿好像有后悔的意思,认为房子升值了,当初不应该帮我家买,这个问题令我们一家都很头疼,因为房屋产权写得他的名字,但是买房、装修等所有费用都由我家支付,虽然现在产权证电子科大还没有发下来,但是一旦发下来以后他也不会按照当初的约定过户给我家,隐约从他的意思中听得出来他想要这个房子增值以后的所有金额作为他的补偿。
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家在2006年跟他签了一纸证明,证明这个买房子和装修等的所有费用均由我家支付,所以剩下的问题就是这个房子在修成的5年后的归属问题,我也看了新颁布的物权法,说产权所有,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可我家都觉得这不公平,这房子当初明明是对方放弃不要的,他之前申请了排号,后来想到不要就去把排号撤销了,直到再后来我家说起他能否帮这个忙的时候,他才去重新排的号,我家只是享受了他门学校的买房优惠,而且当时也补偿了他住房补贴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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