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到了18岁另一方就不必支付大学学费了吗?
更新时间:2004-09-30 04:35:01
问题描述:
我的父母在三年前离婚,因为我的父亲是因为有第三者,我跟了我的母亲。当时我上初中。上了高中之后,我的父亲只在每个月支付少量的生活费,不负担我的学费。现在面临了我人生的重大转折——升入大学,可是大家也知道大学的学费很贵的再加上生活费,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我母亲一个人身上。现在我去找我的父亲要钱,他却说,我已经到了18岁了,他不用再支付我任何费用了,还叫我到法院去告他,他不怕。真的是告不了他了吗? 我母亲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我想请问大家 是不是[B]离婚后,小孩到了18岁 另一方就不必支付大学学费和生活费了吗?[/B]谢谢大家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