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助我解答一下.我能否办理产权过户呢?
更新时间:2007-04-08 13:51:2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有一事想咨询一下.事情的经过是我现在住的房子是2004年6月份买的,由于当时房证没有办下来,所以是我们私下协商的当时的房款是18.5万元,我首付是15万,剩下的尾款是协商房证下来时过完户以后给付.但是2006年的9月左右原房主夫妻二人离婚了.(当时是他妻子和一个公司的中间人来办理的这个事情,房主本人在外地,不过他知道这个事情,在以后我们通过邮件说过这些事情,还有就是我们的住房采暖,水电费都是在房主本人的工资里面扣除,房主因这事和公司的物业通过邮件说过要把扣款扣在我的身上,邮件中他说过他的房屋已转让,请扣新房主这些费用)听旁人说,房主有些后悔卖这个房子,说要是现在卖的话怎么也得卖个30万,意思是他要是把这个房子卖给别人给30万以后,把我的18.5还给我,他自己还能得个10万多我们都是一个公司的,房主本人现已调到外地的分公司,现在房证,契证,土地证公司给要发下来了房主迟迟不回来办理过户手续.注:现在房证在公司手里.我们打了好几次电话房主一直推托,说回不来.因为没有回沈阳的业务了,来回的机票和时间都没有.后来我们说要不你在你那边的公证处办理一下委托证明.我们来办理.就一直没有回信.直到昨天,通了一次电话,房主有意想涨价. 现在他想反悔我们和房主交涉了一下.现在房主和我们说,当时他妻子卖的房子没有告诉他,是他妻子把他的名章拿出来,私自把房子卖给我们的.但是事实当时他是知道的而且我们手中也有他给公司当时发的一个邮件就说此房已卖给我们。(当时房主因工作关系长期在成都),我们当时买房时有一个同事作的中间证人.而且都是一个公司的.前几天我们给他打电话说要把尾款给他,我们把这个房子的产权证过户一下。结果他就和我们说当时是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妻子把房子卖给我们的。(因各种原因,公司最近才把房证和契证要发给个人。当时因他在成都所以他委托我们帮助交一下现在这个住房的契税6000多。)现在这个人说要让我们把尾款付给他之外这个6000多的契税也要我们承担。这样的话他才配合我们过户。 这个要求我们也口头答应他了。谁知道这个人今天又打电话说这个价位他不满意想涨价。
还有一个问题律师我想问一下,他们夫妻离婚的时候他们已经把房子卖给我们了,据说他们离婚时,他们家在成都的房子判给了女方,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的尾款和过户的事情判给了男方来办理此事。听说他也咨询过律师,别的律师说他已经过了两年的追诉期。请问律师有这种说法没他要是告我的话,我有我大的把握胜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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