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剩下的房租能否抵违约金,我除了应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外,还需不需要承担其它的责任.现在房主说剩下的房租不退外,还要再追究我的违约责任,还要我再交违约金.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主张我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7-03-28 19:46:37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1月8日租800平米厂房一间,租期三年,年租5万元,约定半年一付,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5%算,应该是7500元钱.现在房租已交到07年7月8日,早在3月初就有口头通知房主要退房,因有些机器设备搬走,一直拖到现在才清完,我现在3月底完全退房给房主.也就还算下不为13000余元房租在房主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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