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1、我如果想得到补偿应该注意些什么?2、如果人资提出给我安排其它岗位,而我又不想去,是否会影响补偿?3、我如果得到补偿是否可以补偿3个月平均工资?4、因07年3月27日上午十
更新时间:2007-03-26 16:39:43
问题描述:
我从2004年6月25日进入该集团下属公司A,并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后集团内部变动,我被转入该集团下属公司B,岗位及薪资待遇都未变,至2006年11月左右我个人与部门领导协商能否以公司炒掉我的形式解聘我,部门领导同意后开始工作交接,2007年1月左右我部门将“待安排人员名单”(包含我的名字)交至人力资源,然后部门就把责任推至人力资源,说我部门只能说不要你这个人,但无权炒你,那我只好与人资协商能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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