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和先生离婚,这栋房子应该怎么分割?2、如今房子增值比较厉害,我父母的钱能不能算作投资享有增值利益?3、因为父母年事已高,我不能连累他们受罪,所以我想知道怎样我可以在房子分割的问题上利
更新时间:2007-03-21 10:29:53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是2001年11月结的婚,如今感情很不好,濒临离婚的边缘。我们已经有两年多没有性生活了,我在上海,他在浙江,他很少回来上海。但我们之间表面上看不存在第三者的问题,纯粹是性格和观念让我们过不到一块。
在离婚的财产分割上,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
我们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的市值是26万。买的时候是他通过银行转账给我的首期款,我也是用我的卡刷付的首期。付首期的时候我们注册结婚,当时为了要蓝印户口,合同上的购房人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后来,为了要在2004(我们已经结婚)年还完所有的贷款得到蓝印户口,我们又付清了余下的房款。在付余款的过程中,由于我们的钱不够,我的父母卖了老家的祖屋还拿出了他们多年的存款一共14万给我,这些钱都是他们在老家通过银行汇给我的。当时我们没写借据,因为他们随后就搬来与我们同住了,我们权当房子也有他们一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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