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作方式有否风险,如何签订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08-04-07 18:35:5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打算搞一个咨询公司(猎头公司),由于需要和招聘公司签署合同和汇款招聘公司的汇款是不能汇到个人账户,就需要注册这个方面的公司,考虑到成本投入方面的困难,有一个朋友本来就有一个猎头公司的工商注册现在还在营业,我们沟通后一拍即合,想以以下方式合作:
1,具体找招聘公司和挖人的所有事项由我来负责.
2,该公司提供:以该公司的名义和招聘公司签署协议包括盖章,该公司开具正规发票.
3,由我找来的招聘公司款汇到该公司不包括该公司其他招聘公司,然后*个月后由该公司转帐到我个人账户.当然该公司会抽取*%款,作为管理费用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这种以个人名义和公司合作方式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2,是否存在不可知的风险,例如:该公司若有与别家公司的财务坏账,欠款,法律纠纷...,是否会牵连到我个人?
3,如果这些都不存在问题,此份协议如何写比较妥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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