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我不知道能不能算做法律上案子.但是我感觉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这个坑害了我,法律是保护人的权益的.我应该向该公司提出什么样的索赔?
更新时间:2007-09-20 15:01:19
问题描述:
这个我不知道能不能算做法律上案子.
我应聘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软工职位,
2月1号投递简历(简历上明确有我的学历:专科)
2月3号该公司王小姐通知我2月5号上午笔试在济南
2月5号我准时参加了笔试,考完,下午联创的一个项目经理名字暂不泄露面试,
2月6号上午10点左右,该公司王小姐通知下午进行复试,由一位副总复试.该天18点30分左右该公司王小姐通知我第二天早晨去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140由自己垫付.
2月6号体检完毕,当天送递该公司时,已经下班,
2月7号把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交给该公司王小姐,该公司王小姐告知我准备和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等待该公司的入职通知.
3月1号向原来公司提出辞职,并开出与原来公司的离职证明.
3月6号该公司通知我因我学历不够,通知我不能入职.并且没有报消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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