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薪金不变肯定不会过去深圳,而且家庭关系及人际关系的原因,我也不想过去深圳。我想问公司有没违背了劳动法,是否应对辞职的员工做出补偿,而补偿的额度是?
更新时间:2009-02-25 20:26:28
问题描述:
今天收到公司一份通知,通知如下:
接北京集团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公司需要将业务由广州转至深圳发展!由于深圳邻近广州,接原薪金不变有意向向深圳发展的,请到人事部报名。没有意思跟随公司到深圳发展的请于2007年3月20日前办理辞职及交接手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