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30平米的使用权住房,我离婚时能否要求用他应该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抵充孩子的扶养费,如果他离婚后失踪,那孩子的扶养费又该如何讨要.在法律上可否要求他一次性付完,另外,我需要收集些什么证据,才能让
更新时间:2007-03-12 11:15:02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婚后未育,后收养一女,已四岁,但他对孩子从没尽过任何责任和义务,也很少拿钱养家,更很少回家.我早知道他在外面有了外遇,那女人我也认识,他也对我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我拿不出让法律认定我老公是过错方的证据.现在我想离婚,但又怕离婚后,他不拿孩子的扶养费,因为他完全就是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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