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结婚证,还是超生?根据计划生育条例:也不能生育了吗?作为一个女人不准生孩子,那不是很不公平吗?
更新时间:2009-05-17 09:45:53
问题描述:
我是湖北人未婚未育,我2003年22岁认识我现在的老公,老公是福建人。那时我老公已离异,并生有两个孩子已成年。后来我们同居了,没办结婚证,也没有办准生证,就在2006年生下了孩子。2008年办了结婚证。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提前生育还是超生?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请问:如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就不能再生育了吗?
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请问:如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但没有丧偶而是离异,另一方没有子女,也不能生育了吗?一定要是丧偶才可以再生吗?
作为一个女人不准生孩子,那不是很不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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