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第一,我应该还这笔钱么?第二,如果要还,我应该还多少?第三,这件事,我朋友应该有多大的责任?因为当初如果是他们没有跳过我,而把后面的事都告诉我,这事可能都不会发生。
更新时间:2007-03-12 18:13:19
问题描述:
在2006年1月,我的一个朋友托我找另一个朋友借了5000元钱。当时有书面的借条,双方请我在借条上以担保人的身份签了名字。他们双方协议,借款数为5000,还钱数为10000,并约定于当年4月份还清。到了4月,我也曾多次帮我朋友催借款的还钱。但他们一直都是跳过我,互相约定。后到了当年10月左右,我得知借款人并没有把当初借的钱还给我朋友,并在4月到10月的过程中又陆陆续续找我朋友借了20000多元。并得知他们当时都是口头约定把还钱的时间压后。到了10月份的时候,我朋友突然通知我,联系不上借款人。后来我通过多方联系,得知了现在借款人的大概地方。但是现在朋友并不愿意去想办法找借款人,只是一味找我逼我还她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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