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教关于财务差错的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7-03-07 15:37:52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收到了你的解答我很感谢,还有一些情况我需要补充一下:
1、收据上已经注明了付款方式为银票(银行承兑汇票的简称),关于银票的证据我们都是有的。
2、前一段时间,我们公司也发生过收据大小写不符,相差1万的。付款方式是刷卡,但客户提供不出刷卡证据,客户找了公司老总,最后没有经过法律诉讼,由经办人(财务部的另一名会计)自已赔了1万元了事。
3、我的这位客户是公司老总的朋友。
所以,我很担心公司会跟上一笔一样处理,根本不经过法院,因为15万数额较大,可能会让我们三人共同承担。我真的觉得很冤,错误不是我出的,我当时也不在场,我也不是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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