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能告吗?告谁呢?举证需要什么?打赢的几率大吗?
更新时间:2007-03-06 11:51:40
问题描述:
我2000年受聘于一间还没有在广州注册的香港公司,当时只签订了一份聘用证书,聘用证书只有老板的签名(英文的)没有公司章,工作4年后,2004年这间公司在广州注册了公司,才签订合同,到2007年2月中,公司业务不佳,决定解聘我。但公司只肯赔偿2004年后的经济补偿金,而2000年-2003年4年不作出赔偿!到劳动仲裁,因无法确立2000年-2004年间用人单位实体,所以不予以受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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