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他们有没有违反合同,我该怎么办,我都有什么权益,
更新时间:2007-03-02 09:07:59
问题描述:
、发生经过: 律师您好:2006年6月我买了一套预售房,是全额付款,合同上的房屋基本情况是铝塑落地窗、单元声控防盗门等,但是在完工交房时我看到的是塑钢落地窗,我曾多次找开发商,他们是这样解释的(铝塑)就是铝合金或者是塑钢。当时就(铝塑)这种材料我去过质检部门问过,他们的答复是(铝塑)不能理解为铝合金和塑刚,铝塑是一种合成的金属材料,后来开发商又说合同上的(铝塑)这两个字中间有点说是打印的时候忘记了,是他们的失误他们表示道歉。他们这种说法可以吗?有没有违反合同吗? 还有声控门铃,本来合同里规定带的,现在开发商给我们换成可视门铃,让我们再交600元钱的可视门铃的钱。开发商的这两项变动都没有通知我,我就门铃这一问题也找过开发商,这600元必须交,不交就不给钥匙就这样到现在也没能拿到钥匙,(2006年12月交工)还有取暖费,也得全额交(因为取暖期快要过了),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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