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凭良心去做,医疗费用一刻也没耽搁,现在我和他家人商议他回家养伤,可是他家人开口要我赔偿,我该赔吗,我该赔多少呢?他以前的月工资是一千二,工人总是弱势群体,出了这种事情,我也愿意再给些钱,可是,
更新时间:2007-02-28 22:51:21
问题描述:
我有个小加工店(无照),请了五六个工人(店小请临时工也没签定合同),在2月8日,有个工人早上上班精神不好(前晚住处楼下不安静),抽东西误把钢板推倒,双腿砸成骨折,出事后,我们马上送到南山医院,并却嘱咐医生按最好的方式治疗,明天可以出院了,我一共支付了两万四千块医疗费用,后期医生说要卧床两个月,一年后再就是取出钢板,做恢复性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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