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提起诉讼,赔偿金额大约在多少?法院在审理时是否只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否可能申请死亡赔偿金?谢谢!
更新时间:2007-02-27 11:50:46
问题描述:
我父亲(75岁)于2005年11月23日在该院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术后一个多月一直由于心包积液而不能正常生活。在2006年1月6日实施的心脏开窗引流术中,因医生操作中“损伤右心室前壁”(病历记载)而导致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我们与医同意商解决赔偿事宜,医院承认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仅同意赔偿6-8万元,但病人心脏搭桥术的费用为十多万,抢救当日费用约6万,该金额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所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