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应该向谁提出赔偿,乙方也向我提出赔偿我应该赔偿他吗?乙方应该向谁提出赔偿?以后物业通下水道也要收费了,这笔费用难道都由我出还是由谁出?
更新时间:2009-02-06 09:52:37
问题描述:
2006.11.16日我通过中介将座落于明湖苑19-5-102房子出租给他人,以下简称他乙方。今年2月25日乙方打电话告诉我房子由于他过年出门几日不在家,下水道被堵房子内跑水了,我赶去看到屋内地板(复合型)已经全部被水泡起来了,水是卫生间流出来的,整个屋子臭不可闻(本来出租房子时我在卫生间向外打了一个洞,这样就是下水道堵了水也可以流到外面不会进到屋内,我嘱咐他要是不在家一定要打开出口不要堵了水进到屋内,可我进屋看到出口是闭合的,打扫时我叫工人才打开的)一部分装潢已经受到水的侵蚀破坏,乙方的部分物品也受到侵蚀破坏。我居住的时候房子下水道就经常被堵,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楼上的住户经常乱扔东西进下水道(物业人员通下水道时曾经打捞出内裤,娃哈哈瓶,筷子,毛巾等等)。二是楼房的下水道设计不合理(别的楼房都是厨房和卫生间分开的下水道,我们楼的却是卫生间的拐到厨房再出去的,而且很平,坡度不够,直接导致经常淤留垃圾),我曾经象物业要求更换修改物业不同意,并且告诉我不经过他们同意不许我自己花钱修改,应为我要停水才能整改,一年多达几十次通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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