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请教
更新时间:2008-04-01 12:10:49
问题描述:
我和太太去年买的房子,名字是我岳母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期和贷款都是由我们夫妻俩提供的。为了防止将来离婚或者妻子有什么意外,岳母不把房子还给我们(因为我太太还有两个弟弟),与妻子家人商量一下。我们签了如下的协议(没有做公证),请高人看看这样的协议怎么样,以后如果万一打官司,能否据此将房产判给我呢,谢谢!
协议
位于×××的房产,目前房产证名字为×××,但该房产由女儿×××和女婿×××出资购买,其产权仍属于女儿×××和女婿×××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所有事情由女儿×××和女婿×××负责处理
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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