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法律是否可以酌情考虑?
更新时间:2007-02-07 10:56:38
问题描述:
你好!
一朋友同一军人相识10年,去年他们在家办过结婚酒席(双方家庭都认可的),由于当时考虑男方以后转业安置问题(女方在办理户口转迁深圳),于是没有拿结婚证,当女方户口转到深圳后,要求男方拿证,却遭到男方拒绝(在此期间男方跟一三陪女在一起已有一年之久)也就是说在在结婚之前他们就在一起,在2007年的1月14号,男方提出分手,他们有10年的同居史,但没有小孩,不知道这种特殊的关系,是否可以特殊对待,知道现在没有事实婚姻,那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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