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这些钱吗?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更新时间:2007-02-05 10:22:45
问题描述:
我老公的前妻借了我老公19万元钱,借钱日期是2001年11月20日,借条上写有“于2002年12月30日前还清”,他们是2001年12月份离的婚,离婚证上财产分割一栏上写着:无。现借条在我这,但还有9.5万的欠款至今未还,我老公每次问对方要钱,她都说没钱,但她是有工作的,还有一套4房2厅的房子在出租。我能要回这些钱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