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否存在滥罚行为,其机构是否具有这类处理的合法性,其以这种不能倒卖生产资料的理由是否合理,化肥也是生产资料,但却不受此限制,以及是否造成非法垄断,如要控告,该从何处下手,控告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7-02-11 19:48:51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9月10日将买来的油渣 准备拉出卖给别人,在运货的过程中,被喀什四十五团的综合治理办公室 拦截住,并没收油渣40吨,以不能在团内卖出生产资料为由,处以当时油渣价格0.65/KG 的3倍价格处罚,并不出具罚单就扣车,现在造成共8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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