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以虐待起诉解除收养关系。2。我还能不能要回房产证?3。如果作为共同财产我能分得多少?
更新时间:2007-01-29 22:38:34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你好!
我叫海**,女,今年89岁。50多年前收养了一个被人抛弃的私生子,抚养他到20多岁并为他找到了工作,自此他开始打骂我们两老,78年我的老伴去世后,我就去做临时工,不但养活自己,还要给钱他们为他们买菜,尽管如此,还是经常遭到他们恶毒的辱骂,和锁在门外不能进门。82年房屋拆迁,他拿走了大部分拆迁费,搬进还建楼后他偷走我的房产证,串通房管员将我的名字改成了他的,2004年他买了新房搬走了,他想卖掉旧房,我才知道他改了我的名字。他说:“我改了20年了,在法律上这个房子是我的了。”
他说:“拆迁还建的的房子就是公房,我用工龄买了,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
我现在手上还有70年代我交房租地租的收据,当年管拆迁的街道办事处主任也为我作证进了还建房后房产证还是我的名字。
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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