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曾为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做业务.公
更新时间:2007-01-30 08:25:3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曾为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做业务.公司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现在我已离职.不过,公司曾经让我填过一份以顾客身份填写的投资单,单子上面有我的身份证号码.不知道这家投资公司将来是否能兑现他们对顾客的回报承诺,所以我担心,他们将来会不会利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做一些违法之事?因为当时的员工中只有我一人是本地人,其他人包括公司负责人全是外地的.请专家指点迷津.我是不是该把那份单子要回,他若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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