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出纳,因我知道并要求他们入帐,但他们说我没有原始证据.请问根据我所提供的情况能否告他?有胜算吗?
更新时间:2007-01-31 13:18:57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由几家出资办的.其中承包方为国企上市公司,他们是职工出资入股的.负责人是国企干部.(1)他们每年承包所提出来的收入除了职工分红外就几个领导分了,合法不?(2)负责人还通过其他途径借款以我单位名义买了一处房产并每月收取几千元租金已经3年多了,但这笔收入和房产从未入我单位帐.现在他又偷偷以单位名义卖了.所赚的钱不少.请问他这种情况是否已构成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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