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着和受害人协商私了,是不是能把我朋友放出来,我想问问,公安机关是不是就不能再抓人?是不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07-01-29 17:35:38
问题描述:
2006年7月我朋友和甲酒后将别人打成重伤,然后没当回事就回到家中,甲拿刀伤人后已以跑了,7月份立案,07年1月19日晚上我朋友被抓到,,当天晚上警察说是拿3000元就可以把人领回来了,但是第二天之后他就说要10000元,因为以经送拘留所了,也不让我们见,让我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原因也是说要拿10000元,让他家里人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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