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事和我有关吗?我会被起诉吗?
更新时间:2007-03-09 14:58:28
问题描述:
六个月前,我从二手房东手上花五万元转接了一个铺位,两个月后,我又将铺位以八万元转给了他人,收了转让费,但是没有开收条给他。只和他签了交押金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他交一万五定金给我,我保证他和二房东能签两年合同(当时我先问过二房东,他同意的),三天后他来交转让费给我,如我违约的会要退三万给他,他违约的话押金作废。三天后他和二房东签了两年的租赁协议。他只经营了四个月,因为房东没有和二房东续约,收回了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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