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直在郑州上班,也不方便,过两天回家过年,我就想问律师,他们的行为是不是剥夺了我的利益,如果是,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呢?(当时没有开发票,只有收据,但时间长了,收据也找不到了)谢谢!
更新时间:2007-01-24 10:04:46
问题描述:
当时我们在他们的婚纱店拍婚纱照,拍过以后,怎么说都不给我们底片,更不用给我们刻录光盘了,当时我和老公提出要用自己的硬盘拷下来,他们也不让,他们的说法是害怕消费者把这些底片再拿去让别人洗后效果不好,给他们造成不好的声誉.因为是结婚,我和老公也不想太与他们挣执,也就不了了之
后来好多的朋友和同学都在网上让我上传婚纱照给他们,我说没有,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在其他的婚纱店里照的都有备份的,我觉得世纪婚纱店的做法让我很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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